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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贵族法律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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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贵族法律委员会(ARA)成立于1949年,负责裁定历史德国贵族法问题并监督贵族谱系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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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览

德国贵族法律委员会(Deutscher Adelsrechtsausschuss,简称ARA)是一个由德语世界贵族协会支持的协会。它成立于1949年,自视为1918年至1945年间存在于德国贵族协会内的德国贵族裁决机构的法定继承者,特别是1921年成立的贵族审查委员会。其主要任务是裁定今天在世的人若适用直至1919年有效的德国贵族法是否会被视为贵族。它还监督《哥达谱系手册》和德国贵族档案。其成员由德国贵族协会联盟任命,该委员会在组织上独立于该联盟。ARA对法律权限或认定没有管辖权;由于1919年德国废除了贵族的阶级特权,其决定在姓名法上也没有相关性,其对使用纹章的可允许性的意见同样没有法律相关性。ARA经常处理的主要贵族法问题涉及历史贵族的成员身份——即一个人若在1918年之前有效的贵族法今天仍然适用的情况下是否会是贵族。这是德国贵族协会联盟内各协会的入会条件。委员会认为自己不负责前统治家族和前贵族领主后代的利益,除非这些人主动向其提出。根据委员会,贵族身份完全通过合法的男性世系传承,即通过与贵族父亲的婚姻世系。它也通过资产阶级女性与贵族男性的婚姻获得,如果妻子采用后者的贵族姓氏。婚前或非婚生子女通过其经证实的亲生父母随后的婚姻(所谓legitimatio per matrimonium subsequens)而合法化,贵族身份以与婚生子女从一开始相同的方式传给他们。然而,贵族女性若与平民结婚则失去其贵族成员身份,除非某个德国贵族领地的公认贵族法另有规定。贵族成员身份不会因离婚和恢复出生姓氏而恢复,但会因随后与贵族结婚而恢复。通过现行姓名法组织可能性获得贵族姓氏——例如非婚生、通过收养、命名或婚姻状况声明等法律行为,以及自1976年起生效的婚姻姓氏确定规则(以及可能传给第三方配偶、子女、收养子女)——不被贵族法委员会承认,因为它们与历史贵族法相矛盾。这一点可以通过以下事实说明:在定期出版的《贵族谱系手册》系列卷册以及自2015年起的后续系列《哥达谱系手册》和《德国贵族报》中,前贵族头衔通常缩写(例如Frhr.代表男爵或v.代表冯),而对于“假贵族”则全写。后者长期在《贵族谱系手册》中“线下”提及,即在有关贵族家族文章的末尾,在“不属于历史贵族的姓氏持有者”标题下。与此同时,“假贵族”被省略,因为“头衔洪流”不断增加。在特殊且特别合理的情况下,ARA可以对根据直至1918年有效的原则无权获得贵族身份的人宣布“贵族不反对”。这些人随后在协会内被视为历史贵族,并可成为贵族协会成员。这类似于授爵(但没有法律后果),尽管ARA本身不使用该术语,因为它不希望僭取在位君主的权限。委员会认为其决定是“临时性的”,即在可能恢复君主制时应由君主确认。不反对既可以涉及违反贵族法获得贵族姓氏的非贵族出生者——即通过收养或与贵族女性结婚——也可以涉及贵族内部的改姓和继承案件。它们不会导致被纳入现有贵族家族,也不能阻止一个家族的灭绝,但会为受益者及其男性世系后代创建一个新家族。

沿革

德国贵族法律委员会(ARA)成立于1949年。它自视为1918年至1945年间存在于德国贵族协会内的德国贵族裁决组织的法定继承者,特别是1921年成立的贵族审查委员会。然而,ARA的决定并不依据自1921年起生效的贵族审查委员会章程,而是依据直至1919年有效的贵族法,该法传统上规定贵族身份通过合法出生获得,在特定情况下通过婚姻获得,在某些情况下通过授爵获得。该委员会在德国贵族协会内就贵族法问题作出决定,监督《哥达谱系手册》和德国贵族档案。其成员由德国贵族协会联盟任命,该委员会在组织上独立于该联盟。ARA对法律权限或认定没有管辖权。由于1919年德国废除了贵族的阶级特权,其决定在姓名法上也没有相关性。其对使用纹章的可允许性的意见同样没有法律相关性。ARA经常处理的主要贵族法问题涉及历史贵族的成员身份,即一个人若在1918年之前有效的贵族法今天仍然适用的情况下是否会是贵族。这是德国贵族协会联盟内各协会的入会条件。委员会认为自己不负责前统治家族和前贵族领主后代的利益,除非这些人主动向其提出。根据委员会,贵族身份完全通过合法的男性世系传承,即通过与贵族父亲的婚姻世系。它也通过资产阶级女性与贵族男性的婚姻获得,如果妻子采用后者的贵族姓氏。婚前或非婚生子女通过其经证实的亲生父母随后的婚姻(所谓legitimatio per matrimonium subsequens)而合法化,贵族身份因此以与婚生子女从一开始相同的方式传给他们。然而,贵族女性若与平民结婚则失去其贵族成员身份,除非某个德国贵族领地的公认贵族法另有规定。贵族成员身份不会因离婚和恢复出生姓氏而恢复,但会因随后与贵族结婚而恢复。通过现行姓名法组织可能性获得贵族姓氏——例如非婚生、通过收养、命名或婚姻状况声明等法律行为,以及自1976年起生效的婚姻姓氏确定规则(以及可能传给第三方配偶、子女、收养子女)——不被贵族法委员会承认,因为它们与历史贵族法相矛盾。这一点可以通过以下事实说明:在定期出版的《贵族谱系手册》系列卷册以及自2015年起的后续系列《哥达谱系手册》和《德国贵族报》中,前贵族头衔通常缩写(例如Frhr.代表男爵或v.代表冯),而对于“假贵族”则全写。后者长期在《贵族谱系手册》中“线下”提及,即在有关贵族家族文章的末尾,在“不属于历史贵族的姓氏持有者”标题下。与此同时,“假贵族”被省略,因为“头衔洪流”不断增加。在特殊且特别合理的情况下,ARA可以对根据直至1918年有效的原则无权获得贵族身份的人宣布“贵族不反对”。这些人随后在协会内被视为历史贵族,并可成为贵族协会成员。这类似于授爵(但没有法律后果),尽管ARA本身不使用该术语,因为它不希望僭取在位君主的权限。委员会认为其决定是“临时性的”,即在可能恢复君主制时应由君主确认。不反对既可以涉及违反贵族法获得贵族姓氏的非贵族出生者——即通过收养或与贵族女性结婚——也可以涉及贵族内部的改姓和继承案件。它们不会导致被纳入现有贵族家族,也不能阻止一个家族的灭绝,但会为受益者及其男性世系后代创建一个新家族。

  • 2015

    《哥达谱系手册》成为《贵族谱系手册》的后续系列,由ARA监督。

  • 1949

    德国贵族法律委员会成立。

  • 1921

    贵族审查委员会(Adelsprüfungsausschuss)成立,ARA自视为其法定继承者。

  • 1919

    德国废除贵族的阶级特权;直至该年有效的贵族法仍是ARA决定的基础。

产品与定位

非商业协会,就历史德国贵族法提供权威(但无法律约束力)的裁决,并监督贵族谱系出版物。

来源3 个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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