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正文

联邦土地整合与复兴局有限公司

申请更正

企业品牌

未认领

马来西亚政府所有的公司,专注于农村土地整合、复兴、种植园管理和农业发展。

最近更新 2026年8月26日

AI 爬虫读取

暂未记录到 AI 爬虫读取这个词条。

概览

FELCRA Berhad 是一家马来西亚政府所有的公司,其主要职责是整合、复兴和开发农村土地,同时改善农村社区的经济状况。该组织始于1966年,当时名为联邦土地整合与复兴局,通常缩写为 FELCRA。它作为一个法定机构成立,旨在帮助农村居民参与有组织的经济活动,特别是通过协调开发农业和种植园土地。 其成立宗旨反映了马来西亚更广泛的农村发展议程。FELCRA 的模式不是将小块或零散的土地视为孤立的单元,而是将土地纳入协调计划,涵盖种植、庄园管理、基础设施和商业运营。因此,农村参与者(通常称为定居者)可以参与更大规模的农业活动,旨在提高生产力和家庭收入。该组织的发展愿景是创建一个经济活跃、有吸引力且有利可图的农村部门。 FELCRA 的运营范围超出了其最初的法定角色。其活动包括种植园和农田管理、农产品加工、庄园管理、建筑、房地产开发、培训、教育、贸易、采购以及畜牧或其他农产品。这些活动通过 FELCRA 及其全资子公司、合资企业和联营公司网络进行。公司结构使集团能够将土地开发和庄园运营与下游加工、支持服务和选定的商业企业相结合。 1997年,FELCRA 从法定机构转变为公司,成为 FELCRA Berhad。尽管公司形式发生了变化,它仍然由马来西亚政府通过财政部(法人)全资拥有。重组为该实体提供了一个公司框架,用于管理广泛的种植园资产和相关业务,同时保留其公共发展任务。 2018年10月报告的一个规模说明了其土地和参与者基础的规模:FELCRA 被描述为管理约220,086公顷的种植园和农田,涉及111,684名定居者及其家庭,此外还有30,189公顷由 FELCRA 自己拥有的土地。这些数字描述了该组织当时的运营范围,如果没有更新的来源,不应视为当前数字。 因此,FELCRA 的身份介于公共部门发展机构和农业综合企业集团之间。其社会功能与改善农村生计和参与经济活动相关,而其商业功能涉及管理土地、种植园、农业生产和相关服务。该组织主要在马来西亚运营,在现有参考资料中并未作为面向消费者的国际产品品牌出现。相反,其品牌与公共土地开发、种植园管理和农村经济项目的机构管理相关联。

沿革

FELCRA 于1966年成立,当时名为联邦土地整合与复兴局。其成立是马来西亚加强农村经济努力的一部分,通过协调可从计划开发中受益的土地,并为农村社区提供参与有组织经济活动的途径。该机构的职责不仅限于土地改良:它还旨在通过使农业和种植园开发更具生产力和商业可行性来提高生活水平。 该组织的运营理念基于协调管理。农村土地所有者和参与者可以被纳入更大的开发计划,而不是仅仅依赖个人管理的地块。通过整合和复兴,土地可以为更系统的耕作、庄园管理和基础设施支持做好准备。这种方法还为在参与定居者及其家庭之间分配农业活动收益提供了一个平台,尽管现有参考资料未提供有关具体支付机制或个别计划绩效的详细信息。 随着时间的推移,FELCRA 从一个法定机构发展成为一个多元化的运营组织。其活动逐渐包括种植园管理、农产品加工、庄园服务、工程、建筑、房地产、培训、教育、贸易、采购以及畜牧或农产品。集团的子公司和投资反映了这一范围的扩大。全资实体包括专注于种植园服务、农业工业、庄园管理、加工和工程、建筑、房地产、培训和咨询、教育、贸易、供应和服务、畜牧和农产品以及附属基金会和投资活动的公司。参考资料还确定了合资种植园公司和联营实体。 1997年发生了一个重大的制度变革,FELCRA 转变为一家公司,成为 FELCRA Berhad。这一转变改变了其法律和组织形式,但并未取消其政府所有权。FELCRA 仍然由马来西亚政府通过财政部(法人)全资拥有,保持了其与国家农村发展政策的联系,同时允许其通过公司集团结构运营。 截至2018年10月,据报道该组织管理着220,086公顷的种植园和农田,涉及111,684名 FELCRA 定居者及其家庭。它还管理着30,189公顷 FELCRA 自有土地。这些数字表明该组织当时的运营规模:FELCRA 不仅仅是一个行政土地机构,而是一个拥有庞大参与者网络和自有土地组合的大型种植园和农业管理者。 FELCRA 的持续重要性在于其双重角色。它支持农村发展和社区参与,同时运营需要商业管理的农业和种植园业务。其业务活动延伸至农业价值链及支持性行业,但该组织仍主要与马来西亚的农村土地开发系统相关联。现有参考资料未确定当前的领导层名单、当前财务业绩、当前土地面积或后期战略变化的详细说明。

  • 2018

    据报道的大规模土地和定居者网络

    [1]

    据2018年10月报道,FELCRA 管理着220,086公顷的种植园和农田,涉及111,684名定居者及其家庭,以及30,189公顷 FELCRA 自有土地。

  • 1997

    转变为 FELCRA Berhad

    [1]

    FELCRA 从法定机构转变为公司,并采用 FELCRA Berhad 的名称,同时仍由马来西亚政府通过财政部(法人)全资拥有。

  • 1966

    作为法定机构成立

    [1]

    联邦土地整合与复兴局成立,旨在整合和复兴农村土地,支持农村经济参与并提高生活水平。

产品与定位

一家马来西亚政府所有的农村发展和农业综合企业组织,结合土地整合、种植园管理、农业运营及相关商业服务。

  • 农业 · 1966

    种植园和农田管理

    FELCRA 的核心运营活动是协调管理和开发种植园和农田。这一职能反映了其最初的土地整合任务,涉及管理农业区域,其规模旨在支持生产力、有组织的庄园运营和农村经济参与。

  • 农产品加工

    农产品加工和农业工业

    通过其农业工业和加工相关公司,FELCRA 将业务扩展到初级土地管理之外,涉及与农产品处理和加工相关的活动。现有参考资料将农业工业以及加工和工程确定为集团活动,但未指定具体设施或产品品牌。

  • 农业服务

    庄园和种植园服务

    庄园管理和种植园服务运营支持 FELCRA 管理的土地和种植园的行政管理。这些服务构成该组织运营大型农村土地计划的机构和商业基础设施的一部分。

  • 农村发展 · 1966

    农村发展和定居者参与

    FELCRA 的主要公共发展产品是一个有组织的框架,农村社区和定居者通过该框架参与农业和种植园活动。这是一种发展服务,而非传统的包装消费品,其既定目标是改善农村生计并创建有利可图的农村部门。

  • 多元化服务

    建筑、房地产和支持服务

    FELCRA 集团还包括与建筑、房地产、培训、教育、咨询、贸易、采购和供应相关的业务。这些活动支持该组织的土地开发生态系统,并使其业务多样化,超越初级农业。

来源1 个来源

引用本词条: 请引用规范词条页。 /brand-wiki/felcra-berhad · 编辑方针 · 词条如何编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