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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耳曼飞机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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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活跃的德国飞机制造商。

最近更新 2026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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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览

日耳曼飞机厂是一家德国飞机制造公司,主要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运营。其前身是约翰·拉赫滕与其子约翰·弗兰克于1912年在特尔托成立的拉赫滕公司。1914年,公司更名为拉赫滕飞机厂,最初在柏林-舍内贝格运营,飞机设计师约瑟夫·埃格温·莱伯成为公司首席设计师,并最初兼任总经理。 公司最早的原型项目之一是日耳曼鸽式飞机,一种受埃特里希鸽式布局影响的木制单翼机。1914年上半年在约翰尼斯塔尔机场开始建造。尽管日耳曼开发了多款自有飞机,但大多数停留在原型阶段,未进入持续批量生产。1914年12月公司迁至莱比锡后,战略重要性提升。公司在莫考机场租用了航空港与机场股份公司的三座机库。随着战时需求增长,工厂迅速扩张:到1915年8月又增加了七座机库,1915年10月至1918年间生产区域和机库逐步扩大。 日耳曼的主要战时制造角色是为德国军事航空部门进行许可生产。1916年10月,公司开始批量生产鲁姆普勒C.I型飞机,并为此增建两座机库、一座乙炔厂和一个军用机场。1916年12月,军方实施监督。1916年至1918年间,公司许可生产了约800架鲁姆普勒C.I飞机。公司还在1917年秋季至战争结束期间翻新了约300架鲁姆普勒C.III和C.IV飞机。从实验性制造转向许可批量生产是公司的主要工业成就。 莱比锡工厂成为重要的战时雇主。员工人数从1916年1月的78人增加到两年后的约780人。扩建包括机身木工车间、锁匠设施、行政大楼、额外的飞机机库、装卸轨道和1918年2月完成的装卸大厅。由于战时食品短缺,日耳曼于1917年6月建立了公共厨房,并在工厂场地种植蔬菜供员工食用。 日耳曼还从1915年起运营一所飞行学校。学校使用公司生产的飞机培训飞行员,有时指导多达60名学生。1918年8月为飞行学校建造了两座大型机库,但计划中的学生住宿在停战前未完成。 战争结束导致公司衰落。凡尔赛条约及其执行禁止德国继续生产军用飞机,迫使日耳曼停止飞机制造。到1918年底,企业更名为中德意志家具有限公司和机械工场有限公司,并分为独立运营。原飞机设施转向家具和农业机械生产。日耳曼还探索民用航空,并参加使用非军事化飞机的航展,但战后条约限制和认证障碍阻碍了有意义的民用飞机业务的发展。与日耳曼相关的17架飞机在帝国航空局注册,而几种型号在1919年未获民用航空认证。 战后内部管理紧张持续。首席设计师埃格温·莱伯在与代理总经理理查德·佩梅特里德发生分歧后于1921年初被解雇。公司于1921年12月16日解散,清算持续到1922年,企业法律注销于1925年8月24日完成。因此,日耳曼飞机厂主要与德国第一次世界大战飞机工业相关,尤其是其莱比锡生产设施和许可的鲁姆普勒制造。

沿革

日耳曼飞机厂始于1912年,由约翰·拉赫滕与其子约翰·弗兰克在特尔托创立拉赫滕公司。1914年,公司更名为拉赫滕飞机厂,并在柏林-舍内贝格运营。约瑟夫·埃格温·莱伯担任首席设计师,并最初兼任管理职务。他的工作包括日耳曼鸽式飞机,一种在约翰尼斯塔尔机场开发的木制单翼机,与埃特里希鸽式布局相关。1914年为德国军事当局建造了两架配备更强大发动机的进一步示例。 公司于1914年12月迁至莱比锡,并在莫考机场租用航空港与机场股份公司的三座机库。扩张迅速。到1915年8月又增加了七座机库,设施和生产区域持续增长至1918年。日耳曼的战时业务围绕原创设计和合同工作发展。其自有B、C、D、JM和KDD设计通常是原型或非常小的生产批次。公司最重要的项目是许可制造鲁姆普勒C.I,始于1916年10月。新机库、乙炔厂和军用机场支持该项目,同年12月实施军事控制。 1916年至1918年间,日耳曼为德国空军生产了约800架鲁姆普勒C.I飞机。公司还从1917年末至战争结束翻新了约300架鲁姆普勒C.III和C.IV飞机。这些活动将莱比锡工厂转变为重要的工业基地。员工人数从1916年1月的78人增加到1918年1月的约780人。配套基础设施包括机身木工、锁匠、办公室、机库、内部装卸轨道和1918年2月完成的装卸大厅。社会和后勤设施反映了战时条件:1917年6月建立了工厂厨房,并在场地种植蔬菜以补充食品供应。 日耳曼从1915年起运营自己的飞行学校,使用公司制造的飞机进行教学。高峰期培训多达60名飞行员。1918年8月为此建造了两座长双机库,但计划中的学生住宿因战争很快结束而从未完成。 停战和随后的凡尔赛条约规定摧毁了公司的飞机业务。到1918年底,公司更名为中德意志家具有限公司和机械工场有限公司,并分为生产家具和农业机械的运营。公司试图通过展示非军事化飞机找到民用航空角色,但德国航空的限制和几种型号缺乏民用认证阻碍了可持续转型。1919年,DFW C V、Ru. C I a和日耳曼C IV尚未获得帝国航空局的民用认证,尽管有17架日耳曼飞机在那里注册。 管理冲突标志着最后时期。莱伯在与代理总经理理查德·佩梅特里德发生分歧后于1921年初被解雇。日耳曼飞机厂于1921年12月16日解散,随后几年清算,最终于1925年8月24日注销。其历史意义在于其在战时莱比锡飞机生产中的作用,特别是许可的鲁姆普勒制造,而非持久的战后品牌。

  • 1925

    最终注销

    [1]

    公司于1925年8月24日完成注销。

  • 1921

    解散

    [1]

    公司于1921年12月16日解散。

  • 1918

    战时生产结束

    [1]

    战争结束和条约限制迫使日耳曼停止飞机生产。

  • 1916

    许可的鲁姆普勒C.I生产开始

    [1]

    在许可下开始批量生产鲁姆普勒C.I,并得到扩大的工厂基础设施支持。

  • 1916

    实施军事监督

    [1]

    随着战时生产角色扩大,12月对运营实施军事监督。

  • 1915

    飞行学校开始运营

    [1]

    日耳曼开始使用公司生产的飞机运营飞行学校。

  • 1914

    更名和早期飞机开发

    [1]

    公司更名为拉赫滕飞机厂,将业务迁至柏林-舍内贝格,并在约翰尼斯塔尔开始建造日耳曼鸽式飞机。

  • 1914

    迁至莱比锡-莫考

    [1]

    公司迁至莱比锡,并在莫考机场租用生产机库。

  • 1912

    以拉赫滕公司成立

    [1]

    约翰·拉赫滕和约翰·弗兰克·拉赫滕在特尔托创立了前身公司拉赫滕公司。

产品与定位

一家战时德国飞机制造商,结合了本土原型开发与许可军用飞机生产和飞机翻新。

  • 原型单翼机 · 1912

    日耳曼鸽式飞机

    一款1912年时代的单翼机,采用鸽式布局,最初由50马力阿格斯四缸发动机提供动力。其木制机身采用与设计师埃格温·莱伯相关的带管结构。1914年又建造了两架配备100马力阿格斯六缸发动机的示例,并交付给德国陆军和海军当局。该型号代表了日耳曼在专注于战时合同生产之前建立原创飞机设计能力的早期努力。

  • 双翼机 · 1915

    B I

    一款1915年的双翼机,建造了一架。它是日耳曼本土设计序列的一部分,但未发展成大规模生产项目。

  • 双翼机

    C I

    一款双翼机,由260马力迈巴赫发动机提供动力。仅建造了一架原型。

  • 双翼机 · 1918

    C II

    一款1918年的双翼机,配备六缸180马力阿格斯发动机。现有历史记录确认一架飞机。

  • 双翼机

    C III

    一款双翼机,使用180马力阿格斯发动机。作为日耳曼原创设计建造了一架。

  • 双翼机

    C IV

    一款双翼机,由180马力阿格斯发动机提供动力。建造了一架,该型号在1919年尚未获得德国民用航空认证。

  • 单座双翼机

    JM

    一款单引擎单座双翼机,外形类似罗兰·沃尔菲施。现有记录将其列为原型设计。

  • 双座双翼机 · 1915

    DB(日耳曼D型)

    JM的放大发展型,配置为双座,由180马力阿格斯发动机提供动力。也称为日耳曼D型,仍为有限实验设计。

  • 战斗双翼机 · 1916

    KDD

    一款1916年由日耳曼开发的战斗双翼机。记录确认一架飞机,表明未进入批量生产。

  • 许可军用飞机 · 1916

    鲁姆普勒C.I

    日耳曼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的主要生产飞机。从1916年10月至1918年许可制造,为德国空军生产了约800架。该项目推动了莱比锡工厂和员工队伍的大规模扩张。

  • 飞机翻新 · 1917

    鲁姆普勒C.III和C.IV翻新

    日耳曼从1917年秋季至战争结束翻新了约300架鲁姆普勒C.III和C.IV飞机。这项工作补充了新造生产,并展示了公司作为军用飞机维护和整修设施的角色。

品牌决策

  • 1921

    解雇首席设计师埃格温·莱伯其他

    背景

    战后首席设计师埃格温·莱伯与代理总经理理查德·佩梅特里德之间出现管理分歧。

    采取的行动

    莱伯于1921年初被立即解雇。

    后续影响

    公司于当年晚些时候解散并进入清算。

  • 1918

    战后多元化转向家具和农业机械战略

    背景

    凡尔赛条约结束了德国军用飞机生产,使战前商业模式无法继续。

    采取的行动

    到1918年底,企业更名为中德意志家具有限公司和机械工场有限公司,并分为专注于家具和农业机械的运营。

    后续影响

    通过非军事化飞机和航展参与保留民用航空角色的尝试未能克服条约限制和认证障碍。

  • 1916

    转向许可军用飞机批量生产战略

    背景

    日耳曼的原创飞机设计大多是原型,而战时需求创造了参与标准化军事生产的机会。

    采取的行动

    公司开始许可生产鲁姆普勒C.I,并扩建莱比锡设施,增加机库和配套工业基础设施。

    后续影响

    该项目成为日耳曼的核心工业活动,1916年至1918年间生产了约800架飞机,就业人数急剧上升。

来源1 个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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