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伊斯兰教法学院
伊斯兰合作组织的一个机构,致力于就当代法律、伦理、医学、经济和社会问题制定集体伊斯兰法理学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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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览
国际伊斯兰教法学院(IIFA)是一个政府间伊斯兰法理学机构,总部位于沙特阿拉伯吉达。它是伊斯兰合作组织(OIC)的附属机构,其成员与该组织共享。该学院并非销售消费品或作为商业品牌运营,而是作为一个学术和咨询机构:它召集法学家、学者、研究人员和专家,通过伊斯兰法的来源、原则和目标来审视现代问题。 该机构于1983年6月在麦加举行的第三届伊斯兰首脑会议呼吁建立伊斯兰教法学院后成立。其成员与伊斯兰合作组织的57个成员国相关。各国政府通常提名著名学者、大穆夫提、大学教授或现任及前任宗教事务官员作为代表。除成员国代表外,学院的大会和研究项目还汇集了医学、经济学、科学、法律、人道主义事务等领域的专家。 其核心工作包括研究、文献编纂、国际会议、研讨会、决议、建议和宗教法律意见,涉及影响穆斯林乃至全人类的问题。主题包括金融和经济问题、公共卫生、医学研究伦理、器官移植、斋月禁食与疾病、人道主义救济、社会关系、教派间合作、极端主义和恐怖主义,以及科学技术变革的伦理影响。学院将其角色定位为运用伊斯兰法理学推理应对当代情况,同时借鉴《古兰经》、先知圣训、继承的伊斯兰学术和现代知识。 IIFA尤其以集体而非纯粹个人的法理学决策而著称。其决议通过学术审议和专家咨询制定,旨在为政府、穆斯林社区、宗教委员会和机构提供参考。学院还与伊斯兰合作组织系统外的机构合作。报道的例子包括与世界卫生组织消灭脊髓灰质炎伊斯兰咨询小组相关的工作,以及与联合国难民署就难民和流离失所者的天课和慈善支持进行合作。 医学伦理是其最具影响力的领域之一。1986年,学院承认脑死亡是伊斯兰法律中的一种死亡形式,这一立场为沙特阿拉伯的器官移植提供了法理学基础。随后,它处理了器官移植问题,并在1992年、1997年、2004年、2006年和2018年等多个年份就医学研究伦理发布了进一步决议。在COVID-19大流行期间,它提倡公共卫生预防措施,向穆斯林政府和国际组织发表讲话,驳斥关于该疾病的阴谋论和不可靠的宗教主张,并敦促社区遵循主管医疗和政府的指导。 学院还定位为温和、宽容和反对暴力的倡导者。它发表了反对极端主义和恐怖主义的声明和决议,并支持不同伊斯兰教派和社区之间的对话。2006年在其主持下由伊拉克逊尼派和什叶派宗教领袖制定的《麦加文件》旨在采取实际步骤减少伊拉克的教派暴力。与学院第23届会议相关的《麦地那宣言》强调了法理学宽容、合作和融合。 截至2019年,学院已举行24届国际会议并发布238项决议,其会议和研讨会研究成果约达80卷;这些数字是历史性的,可能已有所增加。
沿革
国际伊斯兰教法学院源于伊斯兰合作组织(OIC)努力创建一个能够通过伊斯兰法理学解决现代问题的集体机构。在麦加举行的第三届伊斯兰首脑会议上,OIC成员国决定建立一所伊斯兰教法学院,IIFA于1983年6月作为OIC附属机构成立。其制度设计将其与OIC的成员国结构联系起来,同时赋予其学术使命。代表通常从各国著名学者、大穆夫提、教授和宗教事务官员中选拔。 从一开始,学院的目的就不仅仅是制作传统的法律评论。它力求将继承的教法学和伊斯兰教法学科与当代科学、医学、经济学、文化和公共事务联系起来。其主要工具成为国际会议、研究委员会、研讨会、文献项目、决议和建议。这些活动使法学家能够咨询专家,并就没有现代技术知识就无法充分回答的问题形成集体立场。 医学伦理成为早期的重要领域。1986年,学院承认脑死亡是伊斯兰教中具有法律意义的死亡形式,为沙特阿拉伯的器官移植提供了法理学基础。后来,它更详细地处理了移植问题,并在1992年、1997年、2004年、2006年和2018年发布的决议中考虑了医学研究伦理。其工作还涵盖研究环境中的保密性以及关于糖尿病患者禁食的宗教指导。 学院在正式学术工作之外发展了国际合作角色。它参与了与世界卫生组织消灭脊髓灰质炎伊斯兰咨询小组相关的合作,并与联合国难民署达成谅解,据此于2020年发布了一项教令,允许为难民和流离失所者收集和分配天课和慈善资金。这些关系说明了该机构将法理学推理转化为实际人道主义和公共卫生项目的努力。 社会凝聚力和反对极端主义成为另一个持续的主题。学院提倡温和与宽容,并发表声明谴责恐怖主义和暴力。2006年,它在麦加禁寺附近主办了一次会议,伊拉克逊尼派和什叶派宗教领袖出席;由此产生的《麦加文件》呼吁采取实际措施、建立地方委员会并继续进行学术对话,以打击教派流血事件。与学院第23届会议相关的《麦地那宣言》同样呼吁跨法理学和教派差异的合作与宽容。 在COVID-19危机期间,IIFA利用其宗教权威加强公共卫生措施。它向OIC成员国和国际机构发表讲话,鼓励遵守政府和医疗预防措施,并驳斥阴谋论和质疑治疗或鼓励不服从的孤立意见。这代表了其典型方法的现代例子:将法理学分析与专家知识相结合,并强调公共福利。 根据引用的参考资料,学院的行政领导层包括两位主席和四位秘书长。阿卜杜勒萨拉姆·阿巴迪教授于2020年8月去世,据报道死于COVID-19相关并发症,就在其任期结束前不久。库图布·穆斯塔法·萨诺教授于2020年10月成为秘书长。谢赫·萨利赫·本·阿卜杜拉·胡迈德博士被确定为主席。截至2019年,学院报告了24届国际会议、238项决议和约80卷会议和研讨会研究。2020年,它设立了IIFA瓦克夫基金,在其成员国和捐助者支持的资金模式中增加了捐赠机制。该组织仍然是一个活跃的国际参考机构,而不是商业企业。
产品与定位
一个基于伊斯兰合作组织的集体法理学参考机构,将伊斯兰法律和伦理推理应用于当代全球问题。
法理学指导 · 1983
教法决议和建议
通过伊斯兰法理学解决当代问题的集体决议和建议。主题涵盖公共卫生、医学、经济、人道主义行动、社会关系、教派共存和新出现的问题。它们旨在作为政府、穆斯林社区、学者和相关机构的参考资料,而非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商业产品。
学术出版 · 1983
研究和文献出版物
学院出版其国际会议和研讨会的研究成果,以及决议和建议的合集。引用的材料报告称,截至2019年,会议和研讨会研究约有80卷,决议和建议已翻译成英文和法文。
学术会议 · 1983
国际教法会议和研讨会
定期举行的国际会议汇集了国家代表、伊斯兰法学家以及医学、科学、经济学、法律和人道主义领域的专家。这些活动为学院研究问题和准备集体法理学立场提供了审议环境。
捐赠计划 · 2020
IIFA瓦克夫基金
2020年设立的一项捐赠计划,旨在吸引公共和私人捐助者的捐款,支持学院的学术和机构工作。
营销活动
- 2020COVID-19公共卫生指导
OIC member states · Global Muslim communities
学院在COVID-19大流行期间传达了支持预防措施、医学专业知识和政府卫生规则的宗教指导,同时驳斥了鼓励不遵守的阴谋论和不可靠意见。
结果. 该倡议加强了公共卫生合规性,并使学院成为大流行期间伊斯兰机构的主要声音。
- 2020难民天课和慈善合作
Global humanitarian sector · Refugee and displaced-person communities
学院与联合国难民署合作,发布了一项教令,允许收集和分配穆斯林捐助者的天课和慈善资金给难民和流离失所者。
结果. 该指导通过伊斯兰法律框架支持人道主义筹款和分配。
- 2006《麦加文件》
Iraq · OIC member states
学院在麦加禁寺附近主办并支持了伊拉克逊尼派和什叶派宗教领袖为期两天的会议。与会者赞同旨在限制教派暴力的实际措施,并鼓励地方委员会和持续的学术对话。
结果. 该文件成为伊拉克和解的一项著名的基于信仰的倡议,尽管引用的材料未量化其效果。
品牌决策
2020
设立IIFA瓦克夫基金战略背景
这个非营利学院依赖成员国和私人捐助者的捐款来支持其活动。
采取的行动
它设立了一个专门的瓦克夫捐赠基金,以吸引国际公共和私人捐款。
后续影响
该基金增加了基于捐赠的融资渠道;引用的材料未提供财务总额。
2020
COVID-19预防指导其他背景
大流行产生了关于治疗、预防措施和遵守公共卫生规则的相互竞争的宗教意见。
采取的行动
学院认可医疗和政府的预防措施,敦促公众遵守,并驳斥阴谋论和不可靠的教令。
后续影响
其立场支持了穆斯林人口和机构之间协调一致的公共卫生信息传递。
1986
承认脑死亡其他背景
移植技术的进步要求对脑死亡是否构成伊斯兰法律目的的死亡进行法理学评估。
采取的行动
学院承认脑死亡是伊斯兰教中的一种死亡形式。
后续影响
该决议为沙特阿拉伯器官移植的即时发展提供了伊斯兰法律基础;引用的材料未确定量化效果。
来源2 个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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